1 流程
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報消防部門審批——出審核意見——按審核意見修改圖紙——重新報審——出同意施工意見——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工程施工——調試——竣工移交甲方——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出合格意見——(人員密集場所)開業前消防檢查——出同意開業意見——開業
2 設計圖紙
1.設計說明書
1)工程設計依據;
2)建筑規模和設計規范;
3)總指標;
4)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情況;
5)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2.總平面
1)區域平面圖;2)建筑總平面圖;3)室外給排水總圖
3.建筑、結構
1)平面圖;2)立面圖;3)剖面圖
4.建筑電氣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
3)消防電源 、配電線路及電氣裝置
5.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消防給水總平面圖;
2)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3)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平面圖;
4)其他滅火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6.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2)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7.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1)平面圖;2)立面圖;3)剖面圖
3 申請設計審核應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設計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明文件、設計承諾書
5.消防設計文件
1)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關消防性能要求的構件、建筑材料表,重點反映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設計內容。
2)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制排:
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并經過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設計文件目錄
設計說明書
6.蓋有設計單位未過期出圖章的藍圖,并按受理窗口要求折疊好。
4 施工
1.有建設單位組織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有設計院進行設計交底
2.各專業進行施工,施工資料跟進,工程安裝完成,系統調試
3.工程竣工,甲方驗收
4.各專業施工資料歸檔
5.各專業編制施工圖紙
5 竣工移交
工程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使用單位、總承包和消防施工單位對現場安裝設備進行清點,清點無誤后,五方在移交單上簽字、蓋章。
專業檢測單位檢測
1.檢測內容包括各項消防設施檢測,由建設單位支付檢測費用
2.檢測不合格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出具合格檢測報告
6 申報消防驗收應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建筑工程消防產品使用情況登記表
4.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5.有消防性能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6.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7.城市聯網系統基礎信息采集表
8.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資質證明文件
9.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10.消防施工安裝記錄、各個系統隱蔽工程記錄
11.如有裝修,則還需提供裝修施工安裝記錄及隱蔽記錄
12.外保溫材料出廠檢驗報告
13.竣工圖紙(加蓋竣工章)
14.建設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